序号 | 文号 | 文件名称 | 审批时间 | 原文链接 |
1 | 缙环建园〔2020〕1号 | 关于浙江鼎大实业有限公司年产7.5万台远红外桑拿汗蒸设备生产线项目(先行,固废)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| 2020.3.24 | 见附件 |
公告期为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4月2日(7个工作日)。
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: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作出的上述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,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。
联系人:经济发展和行政审批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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